考试当天的时间安排及个人携带品要求如下:
在考试当天不接受报名和取消报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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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09:20 - 09:30 |
进入考场 |
| 09:30 - 09:50 |
填写答题纸上的个人信息 |
| 09:50 - 09:55 |
应试者休息 |
| 09:55 - 10:05 |
考生身份确认 |
| 10:05 - 10:10 |
分发试卷 |
| 10:10 - 10:55 |
听力考试(100题 45分钟) |
| 0:55 - 11:45 |
阅读考试(100题 50分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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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1:45 - |
考试结束 / 考生退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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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及个人携带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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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。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带照片的证件(身份证、驾驶执照、护照 、军官证)
2。铅笔(或者自动铅笔)、橡皮、手表(禁止携带手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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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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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。手机、数码手表等报时音影响考试的进行,请关闭所携带的一切电子用品。
2。考试当天,只有已报名的考生可以进入考场,严禁替考。
3。考试结束后,考生不得将试卷和答题纸带离考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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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事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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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有以下作弊行为的考生,将不予以评分及提供成绩,作通报处理并取消其在规定时间内的应试资格。
1。用录音机、照相机,录音或拍摄试题内容
2。用伪造或改造身份证参加考试
3。替考或让人替考的考生
4。抄录试卷内容或者录音
5。泄露部分或全部试题
6。偷看别人的答案或者让别人看自己的答案
7。用通讯机械(手机、传呼机等)来收发答案
8。妨碍考试进行
9。其他(通过试后重检,被判定为作弊的考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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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对作弊考生的处理规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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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。当事人的成绩以10分处理(听力和阅读部分各5分)
2。按照作弊行为的严重程度,取消该考生1年到5年的应试资格
3。向考生所属机关上级通报(限于企业集团体考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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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无法实行考试的情况下,考试日期的变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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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发生不可抗力的事故(如自然灾害 等), 不能实行考试的话,考生可自动延期参加下一次考试。
不愿参加下一次考试的应试者, 可申请全额退款。(使用电邮)
但,不承担因考试未能实行而造成的个人损失的责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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